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消除措施 富华生态环境遭罚
鲁网·泰山财经3月15日讯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城管局网站获悉,因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富华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华生态环境)遭监管部门处罚。
3月4日,济南市城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根据济综执处字(2021)第43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富华生态环境因在历下区奥体西路以东、解放路以北施工的历下总部商务中心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对其罚款3万元。
记者查询富华生态环境发布的中标公示后获悉,历下总部商务中心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园林工程一标段由富华生态环境进行施工。去年3月28日,济南中央商务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由山东国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富华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30212876.89元中标历下总部商务中心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园林工程一标段工程。同年7月,富华生态环境再以1163.982673万元中标不分标段济南中央商务区4-3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企查查显示,富华生态环境股份公司历经两次更名,山东富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临朐富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均为其曾用名。主要经营范围为生态修复、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公园景区管理等。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傅佩礼。(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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