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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十条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

2021-07-08 15:11:00 来源:中新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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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7日发布的消息,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近日印发《四川省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加强政策支持,稳定养殖信心,确保全年完成4000万头存栏任务和5800万头出栏调度目标。

  该《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生产服务、深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鼓励企业开展猪肉产品加工、严格价格监督检查、做好猪肉收储准备、夯实财政支撑、稳定信贷支持、提升保险保障能力、落实环保及用地扶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

  四川此次出台的《措施》明确,要深入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继续抓好已开工新建猪场项目建设,支持老旧猪场升级改造。当能繁母猪存栏低于380万头时发出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产能过度下降。

  《措施》提出,要立即充实各级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力量,把蓝耳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指挥部职责范围,要立即完善非洲猪瘟防控“3+1”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日报告制度。严格生猪调运卡口管理和调运监管,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严格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价格监督检查领域,要完善生猪行业和猪肉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价格分析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跟踪分析生猪价格、仔猪价格、城市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建立生猪行业和猪肉市场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涉猪政策和市场价格等信息,指导养殖主体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调节生产计划。

  此外,《措施》强调,依法依规适时采取提醒告诫、约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操纵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坚决打击“助涨助跌”等网上散布不实消息的行为,引导养殖主体特别是中小养殖户不信谣、不传谣,避免恐慌性抛售。

责任编辑:张佳伟
新闻关键词:四川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