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布局2014年医改 明确14项改革任务时间表
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按照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的思路,共提出6方面共31项医改工作任务。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工作任务明确标明了14项需要在2014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多项涉及医改关键问题的政策文件,如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实施方案、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措施等。
对于一直受落地难困扰的新医改而言,有医改学者认为,工作任务对实施细则、时间表的明确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未来政策的可操作性。
“重中之重”的公立医院改革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排位”在逐渐发生变化。在此前医改重点任务的安排当中,公立医院改革一直在医保、基本药物制度之后。但在2014年的工作任务中,公立医院改革已经成为重点任务的第一个。
按照工作任务的安排,2014年公立医院改革继续在县和城市两个层面同步推进。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被定位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2014年将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试点县(市)700个,同时系统评估已有的试点经验,梳理总结试点模式并加以推广。
与此同时,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年每个省份都要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任务,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总结了8项,包括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和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与以往不同,工作任务对一些备受关注的重点问题都做了更为明确的安排。
以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为例,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除提出增加政府投入外,更加突出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同时还要求通过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由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是建立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文件还单列一条加以强调,赋予了其更加重要的定位。”中欧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指出,“此前已经出台了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放开的政策,接下来调整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也是有一个衔接。”
工作任务要求,改革试点地区要制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并组织实施。
明确14项重点任务时间表
与往年明显不同,2014年工作任务明确了14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
其中,制订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性文件、制订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措施等4项需要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等4项需要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制订分级诊疗办法、制订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文件等6项需要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蔡江南认为,从明确时间表这样的具体安排方面可以看到,“它更注重可操作性了,而不是说纯粹的一个口号式的提议。”
此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件之后,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尤其引起关注。
专门针对这类问题,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而在2013年下半年掀起的医疗产业热潮后,社会办医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2014年推动社会办医,重点是要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
在具体的政策方面,工作任务主要延续了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思路,重点布置了放宽准入条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工作任务。
不过有医改专家认为,工作任务仍然要求港澳台以外的境外资本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这样的步子仍然有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