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全面公开预算 要让百姓知道钱是怎么花

2014-09-04 08:40: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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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不仅要全面公开,还要经得起人民的质询,回答得了群众的疑问。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在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醒与会部门负责人 “要做好准备”,当天会议议题为研究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的相关意见。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预算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3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介绍,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进行预算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

  王超英表示,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实现,群众如何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财政的钱怎么花,要让老百姓知道”/

  本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

  当前,重点要大力推进三个“强化”,开展两项“行动”,做到两个“规范”。其中包含强化预算约束,政府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能搞“账外账”;强化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强化国库资金管理。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不能将所有的政府收支纳入统一的制度框架,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进行的审批只能是“区别对待”式,本属于同一性质的各种政府收支的运作也就会“政出多门”。

  新通过的《预算法》意在针对长期存在于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中的体制性“顽疾”,做釜底抽薪式的大手术。

  根据新的《预算法》,这四本预算未来都将进行公开。前三本预算收入分别来自于税收、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这三本预算必须公开,而且要加强它们之间的统筹使用。

  针对部分领域提出保障资金投入的问题,李克强强调,对于惠及民生的重要领域,政府要保证资金投入,但有关部门要确保公开资金花销情况。

  “财政的钱怎么花的,干了什么事,都要让老百姓知道,花得合不合理要接受社会监督!”李克强斩钉截铁地说。

  他强调,预算是财政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要通过预算管理改革的持续推进,使财政资金既可维系社会公平,又卓有效率。

  “看住加重小微企业负担的‘手’”/

  李克强指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也要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李克强说,“我们在想办法减税,激发市场活力,但老百姓反映各项‘收费’还是太多。必须通过预算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尤其要看住加重小微企业负担的乱伸的‘手’。对依法合规的收费也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有些税务部门强制要求更换图章,且要求在指定地方制作,但事实却是在其指定的地方制作图章收取600元一枚的费用,市场价却仅为30元。”

  与上下游产业链均密切关联的房地产行业更是政府乱收费的重灾区。多位开发商都表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等多达50余项费用。

  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政府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往往在预算中处于软约束甚至无约束状态,这些收入最后可能就变成“私房钱”,很多机关单位所谓的奖金与福利也大多源于此。

  李克强在常务会议上严令,要对各单位的 “小金库”、“私房钱”开展清理整顿,坚决堵住公共资金的“跑冒滴漏”。

  另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财政部和审计署上月初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勒紧债务风险“缰绳”

  为地方自主发债开口子,是本次预算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法律规定在一定前提下,“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更加关心的是风险控制。会议公报称,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勒紧债务风险的“缰绳”。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切实防范风险。

  “政府借来的钱花到哪里,要有严格的监督。法律将明确可以用在如保障房、博物馆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但不能拿来买公车、盖大楼、发工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本次修订中,“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的约束也十分重要。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表示,这次《预算法》中也规定要建立以责权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的资产负债表要向社会公开,引入评级。国务院还要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总体上来说,是要把地方债纳入规范管理。

  按照新的预算法,举债主体将只能为省级的地方政府。李文海对此表示认同。他说,现在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长期债券融资转换目前的短期银行融资,以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的风险以及成本,当有风险的存量债务多被消化后,口子还可以进一步放开。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