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广东自贸区不设两份负面清单 将会服务港澳

2014-11-19 08:29:00 来源:经济观察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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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梁嘉琳 经济观察网记者11月18日从权威人士处获得证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继续采取单一负面清单的模式。这意味着,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将可能放弃之前传言的两套负面清单方案。该权威人士任职于即将获批的广东自贸区其中一个区域内。

  据国内某媒体上周报道,一名参与过广东自贸区方案咨询的人士表示,广东自贸区会拿出两份负面清单,“一份是与上海自贸区类似的,针对所有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另一份则是专门针对港澳——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的负面清单,这是广东自贸区的亮点,也是与上海不同的地方,这份清单由广东商务厅制定”。

  “公平贸易是全球自由贸易(园)区通行的游戏规则。”上述权威人士在第六届潮商大会期间向经济观察网记者澄清说,由于两套负面清单对港资、澳资与其他外资区别对待,不符合WTO规则等国际惯例,广东省最终放弃了拟定两套负面清单的方案,把广东版负面清单放在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国家战略下通盘考虑。

  上个月底,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该人士说,如果广东单独设立CEPA项下的负面清单,就出现与上海自贸区不一致的地方,许多地方会学不来,不符合中央提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

  该人士回顾说,立足于服务、支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和长期发展,广东省政府一开始将自由贸易(园)区命名为“粤港澳自贸区”。当前国家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时期末,全国都要实现对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而广东要在2014年底率先实现这一目标。随着CEPA补充协议1到10签署,内地对港澳投资领域开放程度已经超过90%,而即将出台的CEPA补充协议11将进一步对港澳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到这个程度,再新设粤港澳自贸区就意义不大了。”该人士说。

  即便不会专门出台CEPA项下的负面清单,即便CEPA对港澳开放适用于内地所有地区,但该权威人士强调,广东最靠近港澳,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依然会将“服务港澳”作为自身定位,同等条件下的外商投资依然是“港澳优先”。

  以珠海横琴新区为例,赶在广东自贸区设立前的上个月底,横琴新区在澳门回归15周年前夕,首次向澳门公布《横琴新区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十一条措施》,明确“澳门优先”原则,设立澳门事务局提升对澳服务,请澳门人士出任副局长,并规定:“新区开发尤其是涉及土地出让、产业建设、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资源开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粤澳合作产业项目。”

责任编辑:宋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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