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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强卖商业车险 济南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霸王条款

2015-05-29 10:15: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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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孙秀红通讯员翟玉红杜陶羽)26日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随着汽车销售进入旺季,消费者购车时被4S店强卖商业保险的投诉也不断增多,该局今年已受理此类投诉 81件。为此,济南市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交纳定金、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霸王条款。

  据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付款预订是汽车销售行业的潜规则。可不少消费者发现,本想用定金“押”住优惠价格,背后却藏着 4S店的“阴谋”。

  今年 3月,济南市民范先生在一家4S店缴纳 2000元定金订购一辆 28万元的SUV。可当范先生刷卡付全款,并拒绝销售人员推销的车辆保险时,对方却突然“善意”提醒,不在店内购买保险,不仅定金不退,事先约定的赠品也无法交付。对此,范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人员现场调解,4S店才如数退还定金,并按照购车合同的清单,为范先生落实了约定的赠品。

  购买了一辆价值 12万元的家用轿车的李女士,也经历了同样遭遇。对此,李女士同店方商议,可否只在店内购买交强险,而自己选购商业险,却被告知将从 1000元的定金中扣除 200元,原因是“合同违约”,称李女士违反了“完成全部交易”的条款。按照店里的内部规定,要收取违约金。但工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双方的定金协议仅针对车辆本身,并没有涉及保险的内容,同时店方更没有事先告知所谓的“内部规定”,据此协调4S店全额退还了 1000元定金。

  济南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由于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往往只留下付款凭条,或简短的协议,因此容易让销售方钻空子,通过内部规定、行业惯例等说辞强迫消费者购险。对此,建议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也要对定金的退还时限、违约责任等以书面方式进行明确。

  贷款购车时,漫长的还款周期内,消费者被一些 4S店“拖住”买保险也是常见陷阱之一。

  据工商人员介绍,在贷款购车时,除了随意定义“续保押金”,一些 4S店还会在冗长的贷款协议中暗藏关于连续购买 2到 5年不等的商业保险的内容,一旦消费者大意签字,则处于不利的维权境地。为此,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除认真阅读相关合同外,更要仔细询问交付的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原因,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以防出现纠纷时,4S店以销售人员个人名义推卸责任。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