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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政府每年投入保费2431万元为居民买保险

2017-06-30 09:28:00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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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30日讯 2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民生综合保险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1日起,烟台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并将实现全市居民全覆盖。该保险制度确定的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障范围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意外伤害等,事故中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可获赔偿14万元。这是该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健全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的全新探索与尝试。

  5家保险公司承保

  “为改进自然灾害救助方式,完善灾害救助体系,积极探索灾害救助新思路,我市于2017年开始推进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喜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3月6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烟台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试行)》。6月7日,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公开招标确定了人保、中华联合保险、太平洋财险、阳光保险、大地财险5家保险公司承保,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实现全市居民全覆盖。

  谈及建立民生保险制度的意义,周喜讯表示,烟台市的民生综合保险工程,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转移、分担和损失补偿作用,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协助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

  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发布会上,关于民生综合保险的保费标准、保障对象和责任范围等都做了明确解读。

  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元、每户每年2元,全市保费243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市民不用掏一分钱。”周喜讯说。

  保障对象包括灾害发生时处于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烟台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以及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烟台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或拥有烟台市产权住宅的人员)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家庭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氯气中毒、触电等事故灾害,溺水、飞行物及其空中运行物坠落意外伤害,不受户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和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意外事故等灾害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还包涵政府应急救助和旱灾饮水保障。

  人身伤亡最高可赔14万

  保险事故发生后,关于赔偿限额也做了详细介绍。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总限额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亿元,累计事故责任限额3亿元。

  分项限额中,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4万元,特别约定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5万元。政府参与应急救助时,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3600万元。旱灾饮水保障方面,旱灾饮水困难人员每人每月最高60元,累计最高限额2000万元。其他意外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

  房屋财产损失方面,家庭房屋损失救助时,最高每户12万元;安置费用为每人责任限额2000元;每次事故安置费用责任限额为50万元,全年累计安置费用责任限额1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生居民人伤事故、家庭房屋财产损失事故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城市孤儿的每户保险金额在普通群众基础上上浮30%。(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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