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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聊城中支一月两次登上“老赖”名单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7-11-21 13: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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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1日讯(记者杨永明)近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下称永安财险聊城中支)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这距离其上一次登上“老赖”名单仅仅不足一个月。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网的信息显示,永安财险聊城中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布占峰,执行法院为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豫0902执3737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被告赔偿原告70973.27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

  2017年10月18日,永安财险聊城中支因其他规避执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列入“老赖”名单,亦即该公司在一个月之内两度登上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高唐县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案号为(2017)鲁1526执1278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被告永安财险聊城中支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朱洪滨、王亚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11 614.45元;被告永安财险聊城中支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朱洪滨、王亚茹鉴定费420元。

  此外,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登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非是永安财险聊城中支的“专利”,2017年9月29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同样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列入“老赖”名单。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