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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销售保险遭罚

2018-07-17 17:1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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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7日讯(记者 徐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今天公布了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因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公司销售车险产品遭到处罚。

  山东保监局的处罚决定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对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当事人陈洪勋、穆强提出听证申请,后主动撤回该申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保监局认为,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当事人永诚财险山东分公司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陈洪勋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当事人穆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资料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和产业投资集团共同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于上海,目前注册资本金21.78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魏好勇
新闻关键词:永诚财险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