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保险诈骗害人害己
以案说法——保险诈骗害人害己
一、案例:
2019年,A某故意制造事故,致人死亡后申请理赔。经公安机关调查及法院审理后,A某被判处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
二、什么是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针对保险诈骗罪,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保险诈骗终入刑,害人害己一场空。致富路上无捷径,勤劳共筑中国梦。
- 【普惠金融推进月】泰康人寿聚焦银发群体 多措并举做好适老化服务2024-04-07
- 泰康人寿发布HWP十大赋能计划2024-04-01
- 泰康“溢彩千家”公益项目落地聊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03-27
- 乘势而升 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成立二十三周年2024-03-26
- 拥抱新寿险 驰骋新赛道 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HWP发展再发力2024-03-25
- 泰康人寿加强消保“三适当”管理 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03-21
- 泰康惠赢人生(爱家版)夯实财富基石 锁定幸福人生2024-03-18
- 泰康人寿HWP为“3.15”消保代言2024-03-15
- 全面深化消费者保护 泰康人寿消保体系进一步完善2024-03-12
- HWP企业家女性占比超七成 泰康为女性搭建事业新舞台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