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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2025-03-13 15:34:52 来源: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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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女士,42岁,自由职业者,于2020年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在投保过程中,业务员询问她:“是否有过体检异常或慢性病史?”林女士回忆起自己3年前在医院检查出甲状腺结节,担心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费增加,因此选择了隐瞒,回答“没有”。投保后,林女士按时缴纳保费,保单持续有效。

  2024年,林女士不幸确诊为甲状腺癌,接受了手术治疗,手术费用共计8万元。在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调取了她的过往就诊记录,发现她在投保前曾有甲状腺结节的病史,但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认定林女士存在“故意隐瞒健康异常”的行为,最终作出了拒赔决定,并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启示

  1.如实告知是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

  保险合同的成立基于“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隐瞒病史可能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理赔申请被拒。林女士的案例提醒我们,投保时应以书面问卷和自身医疗记录为准,切勿因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而影响未来的保障。

  2.警惕业务员的不当引导

  在投保过程中,部分业务员可能会出于促成交易的目的,暗示客户“小问题无需告知”。然而,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健康告知,避免因误导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3.妥善保存投保资料

  在投保过程中,应妥善保存体检报告、沟通记录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在日后可能成为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张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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