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四川恒沧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罚4万元

2020-09-22 10: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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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9月22日讯  9月17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济综执处字[2020]第1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恒沧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济南市城管局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对其罚款4万元。 

    

  企查查显示,四川恒沧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为四川恒沧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邓学文,同时持有四川恒沧建设有限公司29%股份。资料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特种工程、机电工程等。(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