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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mall·城市之星没通过验收就交房?业主质疑有猫腻

2018-05-16 15:53:00 来源:生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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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城市之星小区售楼处内挤满了前来维权的业主。 记者杜鸿浩摄

  近日,多位市民向本报反映,在中国mall·城市之星购买了商品房,5月15日被通知来收房,却发现楼盘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不仅没通过综合验收,分期的验收报告开发商也不予出具。”这让不少业主感到不满。

  而记者从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该处楼盘未办理过综合验收手续,并未通过综合验收。

  售楼处挤满维权购房者

  15日上午,生活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区英雄山路上的中国mall·城市之星小区。上午10点多,售楼处站满了业主,部分业主围在一起讨论,少部分业主前往窗口交纳费用办理收房手续。记者了解到,5月15日是城市之星小区A6片区3号、4号、6号楼业主收房的日子,而从15日至29日,其他楼栋的业主也要前来收房。但部分购房者表示,他们并不愿签收房协议,原因是开发商未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一位业主称:“根据合同,房子取得单独的验收证明也就是《分期验收综合证明》后,可以交付给我们,但是目前小区既没有取得综合验收证明,也没有分期验收证明。”业主们表示,要求开发商出示分期验收证明,对方也未出示。记者注意到,在售楼大厅,除了摆放的沙盘和一些宣传册外,并没有公示的综合验收证明。

  “没有验收证明,我们不敢收房,这样草率让我们感觉没有保障。”一位业主说。

  业主质疑未达到交付条件

  生活日报记者提出进入小区查看,但工作人员称只能让购房者进入验房。从小区外观察,住宅楼外墙已完工,窗户也已安好,但部分业主称,小区内状况并不理想。

  上午11点多,购房者赵瑞(化名)从小区内出来,她告诉记者,小区内水泥道路还在修整,绿化也不完善,使用的仍是临时水电。赵瑞说:“我觉得还没达到收房条件,验房之前,开发商要我们先交纳房屋面积差价补偿费、物业费、车位费等各种费用,还要求我们先签字才能验收,我觉得不靠谱,要交有线电视费的时候就出来了。”

  据了解,城市之星小区房屋交付日期原定于2017年12月底,但并未如期交房。一位业主称:“开发商解释是由于政策上的不可抗力导致延期,我们不认可这种说法,后来开发商跟业主签订了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房屋交付日期更改为2018年4月30日。今年4月25日,购房者收到了交房通知书,交付日期延迟至5月下旬。“从15日到29日,不同楼栋按照日期来收房,每栋楼交付只有一天时间。”业主告诉记者。

  但业主们表示,由于开发商并未出具综合验收报告,大部分业主并不愿意在交付协议上签字。“目前成立了多个维权群,群里有数百位业主,我们希望开发商能拿出方案,至少收房时有个保障,但目前根本见不到相关负责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房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