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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弘博置业所属项目违规发包屡罚屡犯 曾一天被罚4次

2019-12-04 11: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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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4日讯 近日,青岛政务网发布对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崂住建建筑罚[2019]第1-005号)。信息显示,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设计项目因未办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发包手续,擅自委托设计的行为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并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7‰的罚款,即1.561万元。

  此外,今年8月6日,同样是于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一天4次被处罚,共计罚款6万元。

   

  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设计项目因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条件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1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设计项目因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49条第1、2款以及《青岛市崂山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条,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1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因未办理建筑工程监理招标发包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49条第1、2款以及《青岛市崂山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条, 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1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49条第4款以及《青岛市崂山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条, 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据天眼查信息,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为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曾用名山东黄金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臧文宁。主要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修缮;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材、木材、机电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针纺织品、农副产品(不含专营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 ; 房屋租赁;地热资源开发、地热供暖、温泉洗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