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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冒出”小阳台,百户业主领不了房产证,官方回应:开发商违建!

2020-11-19 09:10:00 来源:济南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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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9日讯 入住高新区山水华府小区3年后,居民商先生直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房子客厅因多出一小块阳台面积,不符合办证条件。与其类似,小区里20多栋居民楼一层的百户住户大多面临跟商先生一样的难题。11月16日,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称,该小区一层客厅阳台属于扩建不符合办理房产证相关规定。舜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此也表示认可,“我们去现场看过,一楼多出来的阳台部分是开发商统一改建的,均属于违章建设,已下达过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执法部门也在联系开发商济南东力置业有限公司。

   

  入住时一楼已“冒出”阳台 3年后却难以办房产证 

  16日下午,山水华府小区居民楼一楼南侧部分区域被铁栅栏围挡起来,里面有种植的蔬菜,也有业主放置的石桌石椅。商先生说,这部分区域是一楼“独有”的小院,通过自家的客厅阳台就能进来。新时报记者现场看到,相比同单元二楼及以上楼层,一楼阳台明显凸出了一块长方形区域。凸出的部分外墙墙砖等装饰均与整个楼体相同。 

  “这块长方形区域长约4米,宽不足1米。”商先生说,小区里共有25栋居民楼,每栋楼一层客厅阳台均有凸出部分,且外墙装饰风格与整个小区相同。也正是因为这块凸出部分导致一楼居民不能正常办理房产证。 

  商先生介绍,该小区是在2016年年底交房,“当时一楼并没有凸出的阳台,后来开发商统一给一楼居民进行了改造,还划定了楼前空地可以作为一楼的小院。阳台改造完成后,整体往前凸出不足一米的距离,而且还安装了一个小门可以直通小院。”直到今年,商先生和其他一楼住户想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却被告知,因阳台部分属于扩建,不符合原有规划设计,不能正常办证。 

  

  

  开发商与业主签署改造协议 有业主交了3万余元改造费 

  小区居民楼一层阳台为何要改造?不少一楼住户也很难说清楚。“2016年年底,其他楼层住户正常收房拿到钥匙,而我们一楼住户需要签署一份委托协议书,再交上3万多块钱用于改造客厅阳台。也因此导致一楼住户装修入住时间比楼上居民晚了一段时间。”同是一楼住户的常女士说。 

  她和其他一楼住户均向新时报记者出示了这份委托协议书,受托人为济南东力置业有限公司,且盖有印章。“这个公司也就是小区的开发商,负责阳台改造工程。”常女士称,“如果不签署这份协议,我们拿不到收房钥匙。后来我们想到改造后会多一块面积还有小院,比较划算,便同意了。但是因此不能办理房产证,当时我也绝不会同意改造。” 

  常女士等一楼住户正式入住后,他们还收到一份《山水华府一楼院落管理办法》。“这是物业给我们的,但是这个文件上并没有任何公章。”据常女士出示的该文件称,“小区一楼院落为统一开发建设,归小区物业统一管理,一楼业主只有使用权”。 

  有居民称,凸出来的阳台和圈起来的院落应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却被一楼占用。为此,也有居民曾投诉过该事件。 

  

   扩建阳台属违建已下整改通知 目前还在联系开发商 

  对于小区居民楼一楼阳台改造及是否占用小区公共区域一事,小区物业称,“我们去年正式管理小区,当时就是目前的状况,对以前的事情并不知情。”16日,新时报记者拨打济南东力置业有限公司登记在企查查上的两部电话,其中一部显示空号,另外一部电话有人接通称“已不在公司工作”。按照其登记地点寻找,也没有发现有“济南东力置业”字样的办公点。 

  为何山水华府小区一楼居民不能正常办理房产证,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工作人员称,房屋存在加建违建现象。对此,舜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认可。“今年夏天,我们就收到住建部门来函,调查了山水华府小区,发现小区有700多处违建,其中包含了100处左右的居民楼一楼阳台违建情况。这些违建不是业主自己加建的,而是业主与开发商有个委托协议,业主出钱,开发商改建,但最后成了违建,不能办理房产证,也是不少业主想不到的。” 

  此前,执法部门已给相关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我们也积极听取了业主的意见,正在联系开发商说明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说。(据新时报客户端) 

  原文稿件:一楼客厅“冒出”小阳台,百户居民办不下房产证 相关部门回应:开发商建的违建

责任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