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姜 滨先生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姜滨先生于2025年4月9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 姜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397,406股,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的8.23%,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 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股份方案为准。
(六)提议回购的实施期限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 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姜滨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 暂无增减持计划。未来如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姜滨先生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