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沿街摆摊“被收费”引发冲突 辖区居委会:涉事方已道歉

2016-06-16 09:25: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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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家人在七里堡小区附近市场摆摊时,因收取摊位费问题与市场承包方发生冲突,“家人被打,水果也受到损失,我们要求赔偿,但是一直没有落实。”对此,七里堡南北社区居委会主任王先生表示,赔偿金额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5日,张磊(化名)告诉记者,被打者是其女朋友的母亲于女士,今年50多岁,她在七里堡小区附近市场有一处水果摊,5月27日上午来了5位年轻人,要求于女士交费,“当时说是摊位费,大概五六百元,但是这笔费用是针对带门头房的摊位收取,我们属于流动摊位,为啥突然让交呢?”随后双方发生冲突,对方将于女士推倒在地,并将摊子掀翻,“背上、腿上都擦破了,后期一直在医院治疗,很多水果也掉在地上,简直太过分了。”张磊称,家人后来找到七里堡南北社区居委会协商未果。 

  15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七里堡南北社区居委会主任王先生。他表示,跟于女士发生冲突的是市场承包方,他们负责市场上摊位的管理,“收费只针对正规摊位,用于卫生清理等工作。按照要求,像当事人的流动摊位是不允许在这经营的,当时我不在现场,也不是很清楚为何要收费。” 

  王先生表示,对于双方发生冲突一事,市场承包方确实存在错误,居委会方面与市场承包方已上门道歉,对于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在协商,“这件事发生后,我们也走访了市场,了解了一下水果的价格,承包方提出赔偿1万元。”王先生表示,当事人可以提供医院收费单、误工证明等,按照票据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