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水园小区纳入征收范围 补偿因“证”而异引不满
“我们都是商品房住户,10多年前开发商承诺房产证肯定能办下来,现在证一直难产”。“小区被划入拆迁范围,补偿政策却根据有没有房产证差距千元。”近日,水园小区不少住户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此事并表达不满。
入住小区多年回迁户有证 商品房业主无证
业主刘女士说,她是2003年入住该小区的,当时以商品房形式购买的房产,并与开发单位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签署购房合同,“按照约定,房产证在720个工作日内就能办出来,可10多年过去了,现在房子快被拆了,房产证却遥遥无期。”
刘女士称,该小区有东区、北区、南区等,住户包括回迁安置户和商品房业主,“让我们奇怪的是,回迁户都拿到了房产证,我们这些商品房业主也是正规渠道入住的,有房屋发票,当时也能办理贷款,但是都没拿到证。”
另一位业主邱先生说,2005年市建委针对该小区办理房产证等问题进行的信访答复称,水园小区是根据“济南市2000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投资计划的批复”建设的,由于优惠政策一直未得到落实,影响了房产证的办理。
拆迁补偿标准不同 有证房与无证房差2500元
刘女士表示,因北湖片区改造工程,水园小区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补偿政策则根据业主是否拿到房产证而不同,“有证的房子,每平米按照8000元征收,没有证的房子是5500元每平方米,还不能选择回迁,我认为很不合理。”
像刘女士一样,小区很多业主都对此表达了不满。“现在周边商品房的价格,高的都上万元每平方米,而且不是我们的原因导致房产证拿不到,”业主刘先生说,当时相关部门还曾向业主们承诺,小区如果遇到拆迁,享受政府制定的拆迁政策和待遇,“如今没有履行承诺,很多业主也提出异议,一直没有迁走。”
开发单位自售房屋 手续不全致房产证“难产”
去年9月,市国土部门负责人曾在电视问政节目中,答复水园小区房产证问题。该局负责人称,2005年,该处地块被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但是没有办出让手续或供地手续。当时将一些重点片区的拆迁户安置在此,所以造成安置户有房产手续,而开发单位自己出售的房子因手续不全没有房产手续。
11日,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水园小区的问题由历史遗留原因造成,“这个小区是10多年前的工程,当时走的是先建后批的形式,但是有些手续没走下来。”工作人员称,针对办证问题,后期也曾向济南市联审办打过报告,“当时只办下来拆迁安置户的房产证,后来办证问题又转到‘市重点办’,但是正好赶上这个片区被冻结,导致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
针对该小区的拆迁补偿政策问题,记者随后致电北湖片区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比较复杂,目前补偿政策确实按照有无房产证而不同,因自己负责后勤相关工作,会向相关负责人反馈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