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英大拍卖行拍来公车竟无法过户 行驶证与编号不一致
11月1日,德州齐河市民于先生开着一星期前从济南买回的公车,来济维权。他从英大拍卖行上买回的公车,因行驶证与车辆编号不一致而无法过户。对此,拍卖行同意协助退车,但无法赔偿于先生维权产生的费用。
10月25日,于先生从山东交通学院内,花1.7万元,拍得的一辆天桥区环境保护局的公车。“我在10月26日去办手续,交了交易税,各项手 续齐备,但却因行驶证与车辆编号不一致被告知无法过户。”
于先生提供的材料上,该公车行驶证上识别代码是‘LFV2A11G963019458’,而车身上以及车管出具的凭条上编号是‘LFVBA11G963019458 ’,即一个是‘B’,一个是‘2’。
“我这次拍了两辆公车,只有车牌号是‘鲁A2P383’的捷达车出现了问题。我已经把1.7万元给英大拍卖公司了,另外还有我拍这两辆车的 2万保证金。”于先生称,自己从事车辆倒卖生意,以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但是由于拍卖公司的配合,问题很快解决了。
于先生称:“像这样车证不符的情况,评估公司应该在‘评估情况’这一栏里注明的。”记者发现在‘拍卖车辆信息表’中‘评估情况’ 一栏是空白的。
天桥区政府同意于先生之前提出的退车要求,但是由于把拍卖价款给了拍卖公司,所以最终还是要找拍卖公司解决问题。“拍卖公司同意协助我过户,但我要求赔偿我这几天时间上的损失,否则就退车。”
11月1日,山东大厦内英大拍卖公司,负责人杨先生称,车身识别代码与行驶证不符,可能是当时刻错了。拍卖公司事先不知情,否则不会 拍卖。
杨先生称,根据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是截止拍卖会后的三天内。对于先生在合同规定的三天内的损失,拍卖公司予以赔偿;对于先生 在合同规定的三天后的损失,是因为于先生不愿办理过户而造成的,拍卖公司不予赔偿。
当日,于先生要求退车并如愿。对因办理过户手续的花费,拍卖公司未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