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乐”商标引侵权纠纷 山东碧海等4公司被索赔百万

2017-06-02 15:33: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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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日讯 公众所熟知的“利乐包”,让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碧海”)等4家企业惹上了官司。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官网新近披露,因认为“利乐”“利乐砖”等商标的商标权被侵犯,包装行业的巨头利乐将同行业的山东碧海以及其他3家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100万元,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1日,经济导报记者拨打公开渠道查询到的山东碧海办公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公司法务部负责。目前相关部门人士已赶到北京处理,但不便提供联系方式。”

  曾两度致函未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碧海位于莒南县,法定代表人为厉善君。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550万元,主要业务为从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的生产等。而利乐是全球最大的液态食品包装系统供应商之一,总部设在瑞士,全球有11个大区,其中大中华区总部设在上海,在中国主要从事液态食品无菌包装材料、灌装机销售、零配件供应及技术服务等经营业务。

  据悉,利乐拉伐控股信贷有限公司(下称“利乐拉伐公司”)曾先后申请注册了“利乐”“利乐砖”等商标,这在行业中众所周知。而此次被诉侵权的山东碧海也属老品牌,其曾在展会中使用“世界看利乐 中国看碧海”的标语。

  本案中,原告利乐拉伐公司及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诉称,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经利乐拉伐公司许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利乐商标。后其发现,被告山东碧海等公司最晚在2010年开始使用利乐商标,曾在机械专家网、神州商贸网等网站发布的信息中以及与山东碧海相关的报道中,使用“利乐”“利乐砖”等商标对其产品进行宣传,在展会中使用“世界看利乐 中国看碧海”的标语并在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公司运营的网站上发布使用了利乐商标及相关标语。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曾分别于2010年1月29日和2015年9月28日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山东碧海及其总经理,要求其停止使用“利乐”等注册商标,但其至今仍在使用。

  由此,利乐拉伐公司及利乐包装(昆山)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山东碧海、山东碧海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碧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被指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利乐拉伐公司等两原告看来,山东碧海未经许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利乐”及“利乐砖”完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山东碧海与两原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其未经两原告同意,擅自发布“世界看利乐 中国看碧海”的口号,导致相关公众认为“碧海”与“利乐”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相当,进而使得山东碧海不正当地获得市场竞争机会,损害了两原告的公平竞争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其官方网站介绍,山东碧海始建于1985年,已累计销售无菌纸盒罐装机600余台,纸铝塑复合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纸170多亿个,其产品出口印度、韩国、埃及、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而1979年进入中国市场的利乐,因为常温奶的崛起迎来在中国市场最好的发展机会,消费者所熟悉的牛奶软包装因利乐占到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而被称为“利乐包”。

  “公众所知的‘利乐包’已逐渐成了一种行业通用语。”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刘寿先对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虽然如此,但并不意味着就能随意使用。“通用商标”类似“通用名称”,不同的是后者一般用于区别不同种类的商品,而前者则多指由驰名商标转化而成的通用名称。通用商标不再具有显著性和代表性,不能代表某一个品牌的商品,不能继续用作商标使用。

  经济导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但有消息人士透露,对于这一诉讼,不排除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