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被违规挪用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遭罚30万

2017-07-13 10:3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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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3日讯 (实习生 庞亚茹 记者 鲁珊珊)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公布对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青岛银监局决定,对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责任编辑:王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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