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个人贷款被挪用 遭银监局处罚

2017-07-13 10: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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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3日讯 (实习生 庞亚茹 记者 鲁珊珊)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公布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行存在个人贷款被挪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青岛银监局决定,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