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个人贷款被挪用 遭银监局处罚
鲁网7月13日讯 (实习生 庞亚茹 记者 鲁珊珊)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公布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行存在个人贷款被挪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青岛银监局决定,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责任编辑:王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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