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车平台买到“泡水车” 消费者质疑249项专业检测
最近几年,由影视明星黄渤代言的人人车二手车平台,凭借“249项专业检测,精选放心车源,拒绝重大事故车、水泡车、火烧车。3年来,人人车为千万好车找到归宿,拒绝问题车总计近300万辆”的宣传,被许多人青睐。但就在近日,河北买家周先生却遇到了麻烦,今年5月14日,他通过该平台购买一辆东风标致5082015款1.6THP自动致臻版轿车,竟被鉴定为事故车及水泡车。
平台买车 次日发现是“水泡车”
据买车人周先生介绍,早在几年前,他就一直想要买一辆车,但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实现,“最近两年经济上宽裕了些,年前又添了二胎,买车也就提上了日程。”周先生关注“人人车”平台,源于朋友推荐,“自从我想要买车,周围的朋友就一直在帮我参谋,一个月前,一个朋友给我推荐了‘人人车’,我自己也作过了解,它在网络上口碑很好,广告也多,是个大平台。”
在人人车平台上卖家关于该车的介绍,且显示这台车只有一次过户记录
2018年5月10日,周先生在人人车相中一辆东风标致5082015款1.6THP自动致臻版轿车,感觉非常喜欢。在几番考虑过后,他于5月13日,从河北邯郸来到了卖家所在的河南新乡,在客服人员的陪同下购买了这辆售价11.45万元的车辆,同时向平台销售人员支付了4580元服务费。据周先生介绍,在买车前,他仔细看过了卖家的宣传介绍,以及人人车平台对车辆的鉴定情况,“卖家宣传里写着只有一次过户记录,平台对这辆车的《人人车车辆检测合格证》显示‘无泡水事故’。”
购置后,周先生开着新买的轿车从河南省新乡市开回河北省馆陶县,但随后,周先生在翻看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时,却发现该车有一次抵押登记、三次转移登记,“我买完车后,想着还要回家,就有点急,没仔细看,只看了第一页,上面确实只写了一次过户记录。”
这时,周先生已经对该车的鉴定结果产生了怀疑,第二天一早他就将车开到了邯郸的4S店进行复检,没想到的是,这次复检让他吓了一跳。“工作人员告诉我,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可能更换过,前面双气囊也可能爆过。”随后,周先生又去人人车邯郸售后进一步检查,也被告知可能车辆泡水等情况。
感觉不妙,周先生便委托河北车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车进行事故车及水泡车鉴定。2018年5月23日出具《汽车鉴定评估报告书》,鉴定中载明:具有水泡痕迹的部位有仪表台与A柱之间的缝隙内有淤泥痕迹,主座椅与副座椅固定栓有水腐蚀及淤泥痕迹,后背箱左右两侧内衬与翼子板内有淤泥痕迹,发动机舱内有泥沙及锈斑,前侧左右安全带生产日期不同进行更换过,挡风玻璃已更换,左侧翼子板进行过更换,左侧车门与A柱下侧有喷漆痕迹,安全气囊及仪表台有修复痕迹,后背箱与左右翼子板之间缝隙过大有修复痕迹,通过以上实车鉴定不符合车辆正常使用标准。最后鉴定结论显示:此车发生过碰撞及有修复痕迹;水淹高度在车身地板以上,驾驶室内进水,水淹高度在驾驶室内座椅垫面以上,仪表台以下,属于水淹二级高度。
买家态度 典型的欺诈行为
人人车平台对该车的检测
花了12万,结果买了个“水泡车”和“事故车”?周先生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周先生表示,人人车对于该水泡车,在平台检测合格证及检测结果中直接认定“无水泡事故”,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应该“假一赔三”。他已经在6月8日,委托了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为代理人,代理其与人人车平台协商程序。“人人车平台在宣传中一直在强调,会对汽车进行249项检测,并聘请明星站台,在交易达成后,也会收取服务费用。要不是看到这一点,我根本不会用这个平台,人人都说,花钱买安心,我这花了钱也买不到安心。”
殷清利律师在与人人车平台进行协商时,也按照周先生的要求向对方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平台态度 对方提出无理要求
然而,人人车法务、用户关爱部相关主管却并不同意周先生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要求。
据殷清利律师向封面新闻记者出示的人人车法务王兴短信显示,人人车方面只愿意提供退车服务,并负担周先生此次购车所产生的来往费用。“在接到您委托人周先生投诉时,我方深感歉意的同时,已在第一时间给出解决方案,即我方愿按照我方网站公示规则给周先生提供退车服务,并愿负担周先生此次购车产生的如往来交通费用、过户费用等交易直接损失,您的委托人拒绝接受,并坚持要求三倍车价款的赔偿,此诉求我方无法接受,故此投诉拖延至今仍未解决。请您协助沟通,尽早解决诉争问题。”
随后,封面新闻记者又联系了“人人车”负责该起事件的法务王兴,对方表示,确实已经与周先生以及殷清利律师进行过协商与沟通,“我们已经给出了我们针对此事的解决方案,但对方并不接受,反而提出了一些无理要求。”
律师观点 平台宣传误导消费者
殷清利律师表示,人人车二手车平台的宣传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在宣传中,人人车平台一再强调不会出现“水泡事故”,但购车经历中,人人车平台所谓249项检测失去作用,虚假将“水泡车”定性为“无水泡事故”。因此人人车平台已经涉嫌构成“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之违法行为,“我已经在6月12日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第14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提出了行政处罚申请书。如果行政处罚仍然不能解决纠纷,再视情况提出民事诉讼。”(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