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气、违规种种 山东鸿发森岳汽车公司遭环保“四连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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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7月20日讯(记者 王琦崴)近日,济南市环保局通过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续发布4条对于山东鸿发森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鸿发森岳汽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偷排废气及其他违规行为处以共计14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鸿发森岳汽车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除了偷排废气外,鸿发森岳汽车还被查出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盛放危险废物的容器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环保局对这三项违规行为分别作出2万元、1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鸿发森岳汽车的法定代表人为史静,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为2003年7月22日,住所为济南市市中区大涧沟(103省道西侧),经营范围包括:别克品牌汽车及配件的销售等。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