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畜牧业加快恢复生产经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号)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于2月底前紧急筹拨资金3.35亿元,缓解畜牧业经营主体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一是拨付贷款贴息补助资金7930万元,对52家生猪养殖、屠宰企业2019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按照2.175%的贴息率给予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先行兑付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56亿元,直接拨付全省82家集中无害化处理厂,保障病死畜禽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下一步,各级财政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良种应用、设施设备、疫病防控、粪污处理水平,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运行、省际间动物隔离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建设,将牛、羊、家禽等畜禽品种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规模养殖设施敞开补贴、应补尽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创新生产经营方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