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生猪生产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洲猪瘟防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生猪产能恢复需要一定周期,且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养殖业带来一定冲击,预计全年猪肉供应依然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意见》明确,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鼓励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难点、堵点,推动生猪养殖及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鼓励银行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纳入可抵押品目录,鼓励农业银行等积极探索生猪养殖“大带小”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意见》要求,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养殖用地需求。指导各地依法依规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擅自搞无猪市、无猪县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意见》提出,要着力提升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生猪养殖。推动建设覆盖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并引导银行、产业基金和民间资本等支持冷链建设。积极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