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企业发展乃至生存受到严峻考验。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人社系统从企业关心的社保政策入手,做好“减免”“缓缴”“补助”三篇文章,支持帮助中小企业稳岗位、渡难关。
做好“减免”文章,山东认真贯彻国家部署要求,制定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预计为企业减免社保缴费473.4亿元,其中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分别减负436.8亿元、21.6亿元、15亿元。
做好“缓缴”文章,在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前,我省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可以申请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第一时间印发通知,暂停征收企业社会保险费,让各类企业吃下“定心丸”。同时,医保部门制定出台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缓缴职工医保费等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减征职工医保基金22.9亿元,缓缴职工医保费8.06亿元,提前预付医药机构周转金53.38亿元。
做好“补助”文章,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力推动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共发放13.42亿元,惠及企业10.19万家,稳定职工队伍460.15万人。对春节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共发放补贴1884.76万元,惠及136家企业;对2月10日至3月10日复工新吸纳就业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发放补贴266.86万元,惠及288家企业;对2020年在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将给予1500元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以及最高6000元的跨省就业补贴,巩固鲁渝劳务扶贫协作成果。记者 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