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就业24条中,提出要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很大,企业高度关注。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力度。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一是扩大“返”的范围。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请返还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提高“返”的标准。困难企业返还标准,由过去按3个月的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根据参保职工人数,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三是加快“返”的速度。推广无形认证、容缺办理、不见面审批,推行“先预拨、后承诺、再清算”,随接随办、快审快批、即核即付,变过去的“企业找政策”为现在的“政策找企业”,使“网路”变“主路”,千方百计提供申报便利,提高政策的通达率和落实率。
夏鲁青说,这里,还需要说明两点。第一,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生活,首要任务是保证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金(今年前2个月,我省已向18.9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5亿元,为领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0.9亿元。2月起,我省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因此,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如果支付能力达不到,就不能实施。当然,对于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地区,我们也会通过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尽最大可能扩大政策受益面,支持各地开展稳岗稳还。
第二,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稳岗返还。国家和我省也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比如,对于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必须符合裁员率要求。对于部分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再给予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除了要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2018年和2019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以内;二是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以内。规定这些条件,就是为了把有限的、宝贵的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记者 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