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到顾事业不顾家”“承诺以房产做抵押,离开‘椰树’后以房产偿还”……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近日因一则“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而陷入舆论漩涡在,质疑声音不绝于耳。终于,8月20日,椰树集团发布声明致歉,承认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法。
据了解,8月19日,椰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文中提及的福利待遇相当诱人,集团拟招聘的总经理有百万年薪、别墅奖、分红股奖、海景房奖等奖励,并罗列了如果满足相应条件,经过一关一关之后,可以从总经理一路升职至集团董事长。
在优厚待遇之外,该招聘广告也提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应聘者需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还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并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就要以房产偿还。据椰树集团称,这是防止员工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招聘发出后,立即引发舆论关注,有网友戏称,如此“奇葩”的招聘方式,可以说是百年一遇。而随后,椰树集团对此作出回应,承认了信息的真实性,并表示应聘者非常多,而且“终身服务协议”也不是谁都能签的,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可以。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咨询法律人士后获悉,《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椰树集团这份公告要求劳动者用房产抵押是不合法的。
20日,椰树集团对此事致歉,声明中称: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发现,椰树集团发布于“海南直聘”上这条招聘消息已被删除。而其他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也做了修改,其中海南农垦官网上有关写承诺书、抵押房产、承诺“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等招生条件已被删除,只剩下相对合理的招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