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围绕国家批复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部分的主要内容,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制定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华强调,《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山东自贸试验区经济创新转型和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从“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4方面制定了20项措施。
在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方面,济南市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在方案中明确提出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取消银行等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积极吸引知名国际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等落户济南片区,加快形成国际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态势。
在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方面,济南深化跨境结算便利化改革,包括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等。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重点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业务试点,支持片区内保险法人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境外投资等。
在金融服务功能方面,济南市支持有条件的金融企业交叉持牌,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鼓励本地法人银行与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面向企业提供“股权+债权”投融资服务;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鼓励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开展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在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方面,济南通过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等,探索建立适应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张华指出,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的设立,为济南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也为各金融机构和企业带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希望通过金政企合力,共同推动自贸试验区这一国家战略在济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来源:鲁网 见习记者:曹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