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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期限25年

2021-04-28 12:11:0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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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1〕7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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