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17日讯 据天眼查app显示,2月16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1700万元,执行法院为汾阳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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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2月,法定代表人袁清茂,注册资本约8.72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副产品酒糟、生产用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销售等。(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