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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大学办公楼拟出租10年:底价465.667万元/年,能开酒店、能做长租公寓

2022-03-24 15:59:1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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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3月24日讯(记者 吴奕萱)日前,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披露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所属高新技术分院2#楼十年使用权正待转让,底价465.667万元/年,挂牌时间截至4月8日。据公告,该楼仅用于酒店类、长租公寓类、办公类项目,免租期限最长半年。

  资料显示,山东省科学院高新技术分院2#楼共十四层,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支路以西、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以南,面积约12758平方米,于2015年10月2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高度为45.10米。公告称,该楼虽委估资产尚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等情况,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不影响出租权利。

  据了解,山东省科学院高新技术分院2#楼出租可用于酒店类、长租公寓类、办公类项目。如用长租公寓类第一年租金不得低于465.667万元/年;如用做办公类第一年租金的不得低于535.517万元;如用酒店类第一年租金不得低于558.8004万元。价款须一次性支付。

  同时,公告提醒该项目以首年租金挂牌,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第1、2年租金均为最终成交价格,第3、4年租金均为最终成交价格*101%;第5、6年租金均为第4年租金*102%;第7、8年租金均为第6年租金*102%;第9、10年租金均为第8年租金*102%。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注意到,公告对意向受让方提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要求,共列举11项内容要求意向承租方承诺。其中,公告提出意向受让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同时,在租赁合同中承诺,房屋不得用于产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公告提及,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内允许甲方出售房产,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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