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了济南一小区群租房乱象问题,对此,济南市住建局做出明确回应,并表示将出台更细化的群租房整治措施,严厉打击“群租”乱象。当前,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也正在进行中,济南市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市区联动,齐抓共管,大力整治群租房乱象、黑中介、无证个人经营、不退押金等违规行为,遏制“群租”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为市民提供更安全和谐的租赁居住环境。
“扰民群租”存在安全隐患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样式多”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从今年9月份至11月份,市住建局已对媒体报道的问题小区进行了多次检查,在11月份下达整改通知后仍未整改的,正移交城管执法局处理。
扰民和安全是当前济南群租房乱象存在的较大问题。据了解,大部分群租房是单位或企业租房用于职工住宿,为节约成本,不惜通过改造房屋结构空间等方式达到多住人的目的。群租房容易导致消防通道被占用,住房空间结构被乱改,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后果不堪设想。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指出,群租房噪音多、人员杂、环境差,十分扰民,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除了群租房乱象,济南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也同步整治中。据了解,济南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乱象大致有,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经纪人资格证而从事居间服务、游离在监管之外等,这些乱象不仅对市民租房、居住、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影响了济南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多个部门联合整治乱象
三个月解决群租乱象205余起
“其实我们一直在做群租乱象及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整治工作,正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9月、10月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住建局作为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制定了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住建部门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各自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了339家经纪机构、77家住房租赁机构;约谈了20家存在违规现象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了整改;处理解决群租乱象205余起,320余处群租住房正在摸查核实中。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核实、登记,并摸清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底数,同时建立中介机构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对企业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管。11月12日,市住建局联合山东银保监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和房地产中介协会组织1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机构代表举办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
“今后,济南市民在购房、租房时,只要看看中介服务人员是否佩戴了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颁发的星级服务牌,通过扫描星级服务牌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查询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这都是实名登记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各区住建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执法、公安、办事处等多部门对各自辖区租赁企业进行联合检查,齐抓共管,重点打击违规现象。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做到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并引导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持证上岗,规范业务承接、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提供规范的租赁服务。“对群租房乱象、黑中介、无证个人经营、不退押金等违规行为,我们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群众举报一处,坚决整治一处;媒体曝光一处,坚决整治一处。”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制机制
四类群租房乱象将重点查处
“我们整改的决心很大,也做了大量协调沟通工作,目前,正在制定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措施,要彻底根治乱象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企业及租赁双方也需要自律,共同优化市场环境。” 据悉,下一步将建立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各企业,要求其管理好本单位职工,禁止单位职工出租房屋用于群租,并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群租房乱象纳入各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评指标。此外,记者还获悉,以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的契机,未来还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制机制,培育规模化专业化企业,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此外,在群租房乱象方面,将加大对群租房乱象整治力度,济南将建立健全群租乱象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针对当前济南住房租赁市场实际,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完善新的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近期还将发布群租房乱象整治方案,此方案规定范围会更明确,整治措施也将更严厉。
“目前我们正处于集中摸排阶段,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群租房问题,由各区(管委会)逐一核实,情况属实的,坚决进行整改。”记者了解到,群租房乱象整治方案将在居住人数、改变住房使用用途、改变原有空间格局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进行重点查处,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单位或企业用作员工宿舍,有上述4类情形的将会责令整改,拒不整改者还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我们希望不管是房屋出租者还是承租者,特别是单位企业,一定要从自身做起,拒绝违规群租房,只有大家共同努力社会才能更加和谐。”该工作人员表示,希望通过集中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群租”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鲁网记者 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