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9日刊发《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所属机构频频遭罚:违规违法乱象丛生》一文引发业界广泛关注。那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下称工行山东省分行)频频违规违法遭罚的原因是什么呢?
鲁网记者通过梳理近期监管部门对于工商银行的处罚内容发现,不少处罚均指向了员工违规违法上,除了“零售业务中将代销产品与自有产品混淆”,以及“对公业务中违规出具承诺函”等违规违法行为,工行山东省分行员工竟然出现了侵占客户资金等恶劣违法现象。这五花八门的处罚原因背后,或暴露出工行山东省分行内控管理制度的漏洞。
记者在鲁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销售人员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代客操作;误导或错误销售。”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罚款90万元。
更有甚者,工行德州分行营销人员竟然猖狂到了侵占客户资金的地步,并由此遭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工作”的严厉处罚。
德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行德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员工违规办理业务,挪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与侵占对公客户账户资金;柜面业务复核、授权流于形式;未形成相互制约的岗位安排;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于如此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德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工行德州分行处以罚款45万元,对该行相关责任人邵某某因“挪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与侵占对公客户账户资金”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不仅如此,工行山东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员工在对公业务、零售业务等领域频频突破法律法规的藩篱。
工行菏泽分行因“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遭罚,工行淄博分行因“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办理相关授信业务未对交易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等违规遭罚,工行冠县支行和工行莘县支行分别因“违规收取承诺费”和“贷后管理未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遭罚,工行日照分行则因“将代销产品与自有产品混淆宣传,将保险产品与存款产品混淆宣传”等遭到处罚。
所属分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不断,作为上级管理行的工行山东省分行也因没有尽到管理责任,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鲁银监罚字〔2019〕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行山东省分行因“对下属分行未能排查发现支行对公客户营销人员违规担保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在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00万元。(鲁网记者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