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对国企改革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重要节点——
一方面,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另一方面,日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推进国企改革做出最新部署,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要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今年以来,山东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向着“深水区”发起冲锋,推动国企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开创新的局面。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将以怎样的面貌“迎考”?改革将如何提速加力?
建立容错免责清单、末位淘汰机制…
山东再推一批国企改革实招、硬招
万华集团、潍柴集团是山东近年来涌现出的国企改革创新典型。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深度挖掘两家企业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省国资委近日制定出台《深入学习万华潍柴经验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据介绍,这是山东省围绕国企改革推出的又一项刚性举措,针对当前制约国企改革深化的关键症结提出一批实招、硬招。
参照《若干措施》,山东省将建立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对因落实党中央和国家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改革引发信访,信访内容涉及企业改革事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不予负面评价。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国梁表示,这真正为大胆负责、勇于改革的企业负责人带上了“护身符”,释放了更强烈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信号。
今年,山东在全国创新让省属企业“一把手”上“考场”接受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国企改革专家等的问询,截至10月底,已实现省属企业首轮述职问询全覆盖。为进一步健全改革责任落实机制,《若干措施》提出,制定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常态化末位淘汰机制,这项工作与改革述职问询同向而行,将进一步传导改革压力。
劳动,人事,分配是多年来制约国企改革的三个难题,在建立各类管理人员常态化“能上能下”、职工常态化“能进能出”、职工收入常态化“能增能减”机制,《若干措施》提出了更加具体、硬性的要求,直指当前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形似而神不似”的弊病。完善中长期激励的内容也写入其中,省属企业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从而为省属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进一步松绑,提供更大操作空间。
针对省属企业创新能力不强这一短板,按照《若干措施》要求,山东省将建立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约束机制,从2020年起,工业企业未来三年研发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0%。同时,省属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部分,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进一步鼓励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激励。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山东省将制定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企业党建工作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挂钩,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若干措施》是在省属企业改革处于爬坡过坎关键时期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推动省属企业实现关键领域改革攻坚突破的重要抓手。”省国资委主任张斌表示,下一步省国资委将制定文件落实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达51.13%
贡献省属企业近3/4净利润
今年山东大力实施国企“倒计时”改革,其中资产证券化是提高国企市场竞争力的一项主要手段。记者从1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加上12月19日过会的中泰证券,省属企业的上市公司达到38家,资产证券化率达到51.13%(不含财金集团),贡献省属企业近3/4的净利润,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38家省属企业上市公司,有股票45只(A股26只、B股2只、H股13只、纽交所N股1只、澳大利亚AX股2只、德国法兰克福F股1只),总股本875亿股。截至12月20日,省属企业的上市公司收盘价均值较年初上升24.13%,其中有10家上市公司市值过百亿。
前三季度,省属企业的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266.74亿元,占省属企业净利润的73.54%,以股东价值最大化推动国有资产价值提升成效显著。不仅如此,据不完全统计(不含部分境外企业),2018年度省属上市公司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9.82亿元,较高的分红意识和较强的分红能力赢得市场信赖和广泛认同。
截至12月20日,省属上市公司收盘价均值较年初上升24.13%,平均市盈率达到99.35倍(市属上市公司为34.19倍,全省上市公司为63.25倍)、平均市净率为2.43(市属上市公司为2.00),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更趋合理、股票价格更稳、市场韧性更强、投资者信心更高。
推动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山东省主要采取梯队培育办法,持续充实上市资源,目前基本形成“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格局。据介绍,结合科创板的设立,今年山东省又筛选了6户企业充实上市公司资源后备库,截止目前重点推进的省属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已近30户。
上市平台之外,山东省还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种渠道方式推进资产证券化。今年以来,围绕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十强”产业需要,省属企业先后并购控股派思股份、兴业太阳能、兴业新材料3家上市公司;省发展投取得山东华鹏实际控制权,相关工作基本完成;鲁商发展、山东黄金通过资产注入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发展、主业做大做强;山东重工基本完成对交工集团和中国重汽集团的重组整合,实现潍柴动力、中通客车和中国重汽等商用车资源板块的整合,有力提升了山东省汽车工业品牌和实力;结合地矿集团整合重组,基本实现兖矿集团对地矿股份重组,有效化解上市公司市场风险;完成山东国惠对鲁银投资重组,突出盐业主业,资产运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31项事项分类授权放权
确保国企“放活”“管好”
“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是山东省委、省政府2018年以来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2月27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入征求省属企业意见,省国资委于近日出台《授权放权清单》,明确了对省属企业的31项授权放权事项。
聚焦省属企业重点关切,授权放权清单有含金量高的显著特征。据介绍,31项授权放权事项均为与出资人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其中企业改制及产权管理8项,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5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7项,财务监管事项2项,担保及上市公司相关事项9项。
为增强授权放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出台的《授权放权清单》突出分类实施和“一企一策”,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授权放权方式。根据各省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授权放权事项共分为四类,包括适用于各省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4项,适用于鲁商集团等10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山东重工、水发集团的授权放权事项4项,适用于全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事项1项,适用于“双百企业”“示范工程”企业等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项。
据介绍,2015年,为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运行效率,省国资委曾将企业的主业管理和投资项目审批权下放至集团公司行使,这是一项大胆的改革,但之后的实际操作中,部分省属企业也出现“接不住”的问题,“有权任性”,盲目多元化。针对这一问题,今年以来山东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企业提出的“心无旁骛攻主业”指示精神,重新进行省属企业主业确认,非主业清理退出,严控非主业投资,到今年底,省属企业97%的投资都已投向核定主业。
“赋予省属企业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是赋予责任,同时对国有资产监管提出更高要求。”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刘福帅表示,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省国资委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