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于深交所获悉,1月6日深交所发出《关于对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合伙”)在持有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威复材.300699.sz)股份变动比例减少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该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11.8.1 条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2019年12月18日,光威复材发布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中指出中信投资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12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5.93%的光威复材股份,持股比例从 19.90%下降至 13.97%。公告表示,此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中信合伙的合伙人资金需求。
公告显示,中心合伙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中信合伙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通过查找企查查获悉,中信合伙减持股份后依旧为光威复材第二大股东。
中信合伙于2011年10月2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据企查查显示,目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达211家。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中信合伙曾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光威复材的无限售流通股520.93万股,占光威复材总股本比例的1.00%,减持后,中信合伙持有光威复材股份8187.93万股,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光威复材于1992年成立,位于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经营涉及高性能纤维、织物、预浸材料、各类复合材料制品、工装模具、航空地面设备、后勤保障装备和成套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加工业务;技术开发与咨询,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光威复材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年初至第三季度期末,光威复材营业收入达13.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4.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 (记者: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