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在深圳证劵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获悉,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威复材.300699.SZ)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合伙”)计划减持光威复材股份合计不超过3110万股。
公告显示,因合伙人资金需求,持有光威复材股份71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85%)的股东中信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光威复材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11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不超过中信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的43.33%)。
据记者了解,此次并不是中信投资第一次减持光威复材股份。根据光威复材发布的公告显示,中信合伙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今还曾有2次减持光威复材股份的行为。
早在2018年11月20日,光威复材披露,其股东中信合伙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彼时,中信合伙持有光威复材股份92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05%。
2019年6月13日,在减持计划期满时,中信合伙共计减持持有光威复材的无限售流通股2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84%。中信合伙还持有光威复材99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21%。
同日,光威复材披露了中信合伙第二次的减持计划。计划中,中信合伙拟减持光威复材不超过9957万股,占总股本的 19.21%。也就是说,彼时中信合伙准备减持自己手中所有的光威复材股份。
截至2020年1月8日减持计划期满时,中信合伙已减持了光威复材27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6%。
至此,中信合伙仅剩7178万股,占光威复材总股本比例13.85%。
此外,深交所对于中信合伙第二次减持发出了监管函。深交所认为,中信合伙在持有光威复材股份变动比例减少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该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资料显示,光威复材于1992年成立,位于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经营涉及高性能纤维、织物、预浸材料、各类复合材料制品、工装模具、航空地面设备、后勤保障装备和成套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加工业务;技术开发与咨询,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据其近期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年初至第三季度期末,光威复材营业收入达13.09亿元,同比增长3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4.44亿元,同比增长43%。 (见习记者:曹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