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严监管趋势未变。8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指出为房地产违规“输血”、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八大问题。结合今年银保监会及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的一级罚单情况来看,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经营层面的确存在问题多、范围广的特点。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中小银行限于自身能力及历史原因,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公司治理、风险内控等,加上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实有一些中小银行偏离了自身定位,“脱实向虚”现象客观存在。“在监管强化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对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回归本源’的要求,支持实体经济成为首要任务。”曾刚表示,这对银行的稳健运营有积极意义。
中小银行的股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此次通报提出,中小银行在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高管人员长期缺位、“两会一层”履职不规范、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提醒,纵观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中小银行在股东入股资金、关联交易等方面相对具有特殊性。
事实上,今年4月份,银保监会就全面开展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指出农合机构股东股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排查整改方式。银保监会称,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机构关联交易控制不足;部分机构股权质押管理不规范;少数机构部分股东通过违规筹资、资质造假、委托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数机构通过隐性关联谋求控制主导经营,越权干预机构经营,服务自身利益,甚至指使机构向其发放贷款后拒不归还,恶意掏空机构,将其作为提款机。
针对这些问题,银保监会也在今年印发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对股权的托管时间、托管机构标准都提出明确要求,防止出现未托管或“形式托管”。
除股东、股权外,表外、同业、理财业务风险也在现场检查中出现。通报显示,此次检查发现的表外业务违规主要表现在违规用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内保外贷”主体资格、还款来源尽职审查不到位。违规开立贸易背景不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其中,有的机构超过限额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有的机构化整为零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
在融资渠道有待完善的背景下,大量中小银行的资金来源有限,因而会更依赖于通过同业业务拆借资金,这种现象在前几年非常普遍。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有,中小银行同业业务资金投向管理不严、同业业务穿透式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名单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无授信额度办理同业投资业务。根据通报,有的机构购买他行理财产品,将其中一些资金用于对接本行优先股;有的机构部分投资业务,底层资产为该行自有资金委托贷款收益权、信托贷款收益权或贷款债权,未按照准确的风险加权系数计算,违规减少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另外,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也是突出问题。有的机构理财投资投前调查和投后检查严重不尽职,有的机构发行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公司认购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用于置换对该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有的机构操作本行多只理财产品,通过高买低卖实现产品间的利益输送;还有机构虚假披露,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投资说明。
曾刚表示,发现问题可以帮助银行及时整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全面管控风险能力。长远来看,这对敦促中小银行坚守本地、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无疑会推动银行发展更为稳健。“中小银行应明晰发展方向和目标,支持本地经济,防止过度对外扩张,造成风险积聚超过自身管控能力。对前期已经发生的风险也要引以为戒。”他表示。
另外,有地方监管人士表示,严监管的趋势未变。下一步,一方面要弥补制度短板;另一方面要加强检查与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
“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监管既要坚持决心和定力,又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对于下一步的发展,董希淼表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中小银行发挥市场化机制优势,坚持金融科技引领,稳步推进业务创新、服务创新、流程创新、管理创新,为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具普惠性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