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济南市住建局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各公租房小区经营管理机构办事窗口暂停现场服务,采取“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措施开展相关业务。
一 在疫情防控期间,租赁住房补贴复审业务全部通过网上审核予以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新申请及审核业务暂停现场办理,对于本月实际发生的租赁行为,待业务正常开展后,按照实际情况给予审核认定。
前期需补正纸质材料的均暂缓受理,暂缓受理时间不计入补正期限,待业务正常开展后审核通过的家庭,补贴发放起始时间可自本月计算。
二 政府投资公租房承租家庭的资格复审申请及审核业务暂停现场办理,承租家庭的复审期限可以顺延计算。
三、政府投资公租房的租金收缴、合同签订、房屋腾退、房屋报修、房源互换等业务暂停现场办理,承租家庭可通过电话向所在小区运营管理机构进行预约登记。公租房小区运营管理机构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上门为小区住户办理业务。
四、2018年度公租房递补候选家庭(第九批)集中入住工作暂缓办理,将视情陆续办理。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必要的法律文书优先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办理。
本次暂停住房保障现场服务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相关业务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3
(鲁网记者 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