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丁汽车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80641元
鲁网·泰山财经11月8日讯 11月7日,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案号(2022)鲁0725执1707号,执行标的480641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
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9日,注册地位于昌乐县朱刘比德文路2号16幢,法定代表人为白洪斗。经营范围包括电动场地车、园区电动巡逻车、电动游览观光车、电动汽车及配件生产等。
企查查显示,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有7条被执行人记录,62条立案信息,被执行总金额9434350元。(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新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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