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热力去年环境信用继续挂“红标” 俩分公司曾收7000余万天价罚单
鲁网·泰山财经5月12日讯 日前公布的山东省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显示,烟台热力公司已第三年占据红线“高分榜”。记者查询获悉,此前三年该公司最高年度累计违规计分高达127分,2019年,旗下两家分公司累计环保处罚曾高达7000余万。
记者看到,在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中,有4万余家企业被列为黄标企业,1115家企业挂“红标”,行业跨度和地域分布广泛,包括建材、水务、纺织、化工、汽车等多个行业,其中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累计计分多达141分,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烟台市热力有限公司等六七家企业计分也在50分之上,其余多数红标企业违规计分在20分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违规50分以上的企业中,烟台市热力有限公司不仅今年第三年上榜,且近些年的环保处罚金额也令人“瞠目”。资料显示,2018年到2019年,该企业旗下多个分公司累计收到环保处罚20余条,仅2019年,旗下两家分公司就因环保违法累计处罚7000余万,最大一笔4680万元的罚单出现在当年9月,违法单位为烟台市热力有限公司祥和分公司,而另一笔2340万的巨额罚单则由黄务分公司“认领”。
根据烟环罚[2019]24号处罚决定书,2018年12月1日--5日,该公司祥和分公司在主管部门例行检查中被查锅炉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日均值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但在此后四个月多达14次的复检复查中,发现其一直未改正,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令第28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根据主管部门2019年2月21日做出的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烟环罚【2019】8号)的罚款数额为基数,2019年9月1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做出按日连续处罚肆仟陆佰捌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黄务分公司的处罚原因也基本相同,2018年12月3日和4日,锅炉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出了排放限值0.42倍和0.81倍,在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后仍多次未整改,对此,主管部门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15日做出的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烟环罚【2019】12号)的罚款数额为基数,对该公司做出按日连续处罚贰仟叁佰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日下午,记者就处罚事实及后续对分公司的管控整改措施联系了烟台市热力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知情人员因工外出,稍后会给记者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接到该公司的回复。
经查,除超标排放污染物外,该公司噪声超标且拒不整改,偷排废水并移送公安机关,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环保问题在近些年来也屡屡发生,且多次出现未及时整改而按日连续处罚的情况,处罚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万不等。
烟台市热力公司原名为“烟台市热力公司”,成立于1982年5月,隶属于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蒋忠强,烟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大股东,持股比例89.4444%。(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