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物不同申报导致关税漏缴,济南二机床被海关罚款3万元
泰山财经记者 张润邦
泰山财经记者获悉,日前,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南二机床”或“公司”)因为报关商品申报错误导致漏缴关税6.70万元,而被郑州海关处罚,罚款金额为3万元。
根据郑州车站海关出具的郑车关缉违字〔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9月15日,济南二机床委托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郑州车站海关申报进口1票货物,该批次货物项下共有2项商品,申报商品名称均为压力机用离合器。
经查,两项商品为当事人向德国供货商采购的相同规格型号的商品,其中一项为2套商品,总价为18.62万欧;另一项为1套商品,总金额为9.31万欧。
在报关过程中,当事人对两项商品进行了不同规格的申报,申报编号分别为8483600001、8483600090,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版)品目条文中对压力机用离合器相关指标的要求,本次商品标号应为8483600090。
经郑州车站海关依法计核,上述涉案货物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66968.10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主动缴纳案件保证金,依据《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具有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郑州车站海关决定对济南二机床从轻处罚,罚款金额为3万元。
上述处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吴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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