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锐评】公职人员长期失联,不应一辞了之
泰山财经评论员 丁一凡
在财政紧缩的背景下,政府“过紧日子”成为刚性要求,而河南平顶山市戏剧研究中心近日在《平顶山日报》发布的一则辞退公告,也引发了公众关注。
公告显示,被辞退对象为中心职工刘冰,该同志因长期失联,无法履行工作职责,被平顶山市戏剧研究中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解聘。

无独有偶,今年8月1日,陕西汉中城固县三合镇政府在报纸上刊登的解聘公告也引发网友围观。公告显示,自2016年12月至今,该单位的鲁某强在未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一直未到单位上班。其间单位以各种方式与该人员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该人员于8月10日前返岗,如逾期不归将按规定予以解聘。
上述解聘公告看似合规,实则暴露出更深层的问题:仅靠“一辞了之”难以根治长期失联现象,必须同步启动问责机制,从源头减少此类问题发生。这一做法不仅关乎财政资源优化,更是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必由之路。
当前,地方财政压力持续加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支出的重要领域,其人员管理效率直接影响资源分配合理性。长期失联人员占用编制与薪酬,却未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财政资金无效消耗,与“过紧日子”中“保基本、压一般”的原则相悖。
辞退长期失联的公职人员,释放了编制资源,为关键岗位腾出空间,体现了对财政纪律的坚守。但同时也要看到,长期失联现象往往源于内部管理漏洞,如考核流于形式、监督缺位等。若仅解聘个人而不问责相关管理者,类似问题可能反复出现。
所以,辞退失联人员后,必须追问其根源,并建立前置预防机制。具体来看,问责机制可以包含两方面:一是对失联人员所在部门领导追责,督促其完善日常考勤与沟通流程;二是对单位人事制度审查,确保聘用、考核、退出等环节合规透明。
辞退失联公职人员仅是第一步,关键是通过问责推动制度完善。长远看,机关事业单位需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通过常态化考核与退出机制,实现人员流动与财政投入的精准匹配。在财政压力下,这种“刀刃向内”的改革,将成为政府提质增效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