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搭建省级政府采购“玻璃房”

2013-03-19 14:16: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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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 刘勇 通讯员周洋王海红)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解决协议供货执行中价格虚高、产品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非协议供货产品搭便车采购、中标不履约等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分析,认真梳理,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搭建省级政府采购供货透明的“玻璃房”。

  缩短协议供货招标间隔期限,进一步明确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中标执行期为6个月,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中标执行期为1年。

  规范协议供货招标技术需求,对所有品目全部按照关键技术指标和功能进行分类细化,不再以价格作为划分产品类别档次的依据;对可选配件进行限定和明确,杜绝非协议供货产品以配件名义纳入协议供货采购行为。

  采用更为科学的评审办法,价格由采用优惠率换算为按产品实际投标价计算,增强投标价格的有效竞争,进一步发挥价格作为采购主导因素的作用。

  试行多品牌网上竞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三类采购量大、技术指标统一、市场产品成熟度高的采购品目,采用多品牌网上竞价方式。

  同时,加大监督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协议供货交易的透明度,畅通协议供货价格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各方的监督力量,实现对协议供货采购的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完善省级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明确处罚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协议供货采购秩序。

  据介绍,目前,山东省级机关单位2013年第一期办公用品及耗材协议供货招标工作顺利完成,共有149家供应商投标,188个品牌6649项产品中标。

 

责任编辑:宋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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