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捐万元可冠名慈善基金 指定善款使用方向

2013-05-14 11:11: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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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省直机关慈心一日捐暨慈善“学习宣传年”活动动员会上获悉,今后只要个人捐赠1万元,企业捐赠10万元,就可以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同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慈善宗旨,捐赠人可指定善款的使用方向、地域等。

  省慈善总会省直机关分会会长张敬涛介绍,2012年省直机关分会共募集善款1780.9万元,其中,慈心一日捐收入891万元,慈善专项基金收入886万元。共对省直机关77个单位的357名困难干部职工实施慈善救助,发放救助款543.5万元,比2011年增长120%,但还有67个单位尚未开展困难干部职工救助。

  今年省直机关分会将继续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力争全年“慈心一日捐”总额达到1000万元。(贾瑞君 房廷廷)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