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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山东地方债可境外融资 不再限于卖地

2013-08-24 09: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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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23日在北京成功发行112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专家称,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和模式在向市场化过渡,境外融资也是选项之一。

  山东省财政厅对外公布称,8月23日,山东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发行。参与投标的承销商共18家,其中主承销商7家。

  山东省财政厅数据显示,此次共发行了五年期和七年期两种地方政府债券,各56亿元人民币,中标年利率分别为3.94%和4%。2013年山东省首次成为开展自行发债试点,债券种类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刘为民表示,此次债券资金将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和中央投资公益性等项目地方配套支出。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23日对本社记者说,此次山东债券的成功发行更大的意义在于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和模式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不再局限于卖地等以往的融资方式。李铁岗认为,债券分五年期和七年期两种,有风险控制的因素,也增加了政府债券资金的存量规模。

  如果解决了还款担保和现金流的问题,达到不同资本市场的要求,地方政府也可以去境外进行融资。李铁岗最后表示。

责任编辑:宋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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