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民房内制假药卖到7省十余地市三年金额达600万

2013-09-13 08:45:00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日,济南市槐荫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的制售假药案。犯罪嫌疑人为暂时居住在省城西部的一对夫妻,三年内把700余万粒假药卖到了七省十余地市。目前包括制售假药的胡某张某夫妻在内,6名涉案人员落网,产销窝点被捣毁。 记者曹建民

  民房内制假药三年生产700余万粒

  2013年6月28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供的线索,称广昌县一客户通过物流收货的方式购买了假药,发货地址为济南市槐荫区西郊某村。这条线索,正好与槐荫公安局侦查员前期在物流监控工作中获取的线索相吻合。

  初步调查显示,2010年以来,河南人胡某与妻子张某暂住在槐荫区西郊某村,夫妻两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批准证件的情况下,通过虚构所生产药品的生产批号及生产厂家,在租住地的一民房内,大量生产标明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的假药“舒龙筋胶囊”及主治支气管哮喘的假药“百喘灵胶囊”。

  根据其生产规模和银行交易资料,其生产数量已超过700余万粒,经营数额可达到600余万元以上。

  假药提供试用卖到7省十余地市

  据调查,假药生产后,制假者通过邮递赠品等方式向全国各地发送销售邀请函,赠品一般为两小瓶不同种类的假药供试用,并附带一张销售邀请函。各地购买者(销售商)通过邀请函上的联系电话与制假者联系进货,每瓶价格8-9元不等,有的购买者将定金汇到制假者指定账户,剩余货款由物流公司货到代收,有的购买者将全部货款汇到制假者指定账户,均先汇款后邮寄。

  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物流代收货款的方式收取赃款。侦查人员调取的银行证据中进一步掌握了胡某、张某相关证据,并根据相关信息,确定此案涉及黑龙江、江西、湖南、贵州、甘肃等七省的十余地市。

  采购商里竟有医疗机构加价后销售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摸排和物流查控发现,大部分下线销售商为地方药品经营企业,甚至部分当地的医疗机构也在其采购商的名单中,并且有贸易往来。药品企业在购买假药后再加价对外销售。

  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近日各相关省、市公安机关通力配合,统一行动,将各地涉案窝点捣毁,将有关涉案嫌疑人一举抓获。相关违法采购药品的企业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