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3亿元省级资金助力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
按照省政府部署,近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前期安排2000万元专项规划资金的基础上,依据农村新型社区个数、乡村人口等因素,采取切块下达方式安排4.3亿元,由各市(直管县)统筹用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据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介绍,本次省级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城市建成区外的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单个社区,补助标准原则上按15万元/千人执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市县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依据。(王海红 吴立行 姜宏建)
责任编辑:王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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