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解决事权财权“错位” 助推市县“借财”发展

2014-01-19 16:06: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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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力争把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55%左右”,与之并提的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省级专项由243项压减到99项”。

  “提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到55%左右,对于像高青这样的经济相对落后、财政相对困难的农业大县来说,是‘含金量’非常高的重大利好。”高青县县长刘忠远代表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了,市、县的财力就能更充实,更利于统筹使用。

  “一方面,专项转移支付必须专款专用,对于资金效益的发挥有一定的制约,另一方面县级财政配套压力很大,有的专项工程配套比例高达50%。”刘忠远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省里对高青的转移支付分别为4.6亿元、5.5亿元、5.9亿元,呈不断增长态势,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带动作用,但其中仅有30%左右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大头”的还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这笔钱用起来其实很不“轻松”。

  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必然就要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压减。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委员说,专项转移支付在操作上容易不规范、引发权力寻租。大量专项转移支付的存在,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成了谁跑的快、跑得多谁得到的资金就多,“我调研还发现,很多专项资金并没有用在指定的‘专项’和‘刀刃’上,资金获得的成本高,使用的效率却是低的”。另外,由于专项资金使用往往有基层财力配套的要求,往往越是发达的地方争取起来越占优,反倒拉大了差距。”

  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代表表示,压专项提一般,其实是合理划分支出责任,解决目前政府间事权、财权的“错位”问题,这也是当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说,目前我省已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通过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重点增加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均衡省以下财力分布;同时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将清理压减的专项资金,调整用于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事实证明,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市县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下放市县管理,更有利于发挥市县财政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

  去年,山东已经迈出了较大的改革步伐,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尤其对省市间税收分享范围、分成比例作了较大调整,省级下划税收达251亿元,占省级税收的68.6%。“现在看,效果是好的,充分调动了市县两级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科学发展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孔秀